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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进一步规范人才引进工作
  • 发布时间:20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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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为明确责任、提高效率、增强可比性和针对性,确保人才引进的质量。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将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分为应聘材料审查、面试与试讲、确定拟接收人选、审批和报到等阶段。

根据学校人才需求计划,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在收到应聘材料后,经初步审查,及时发放到各系部,系部根据学科建设、教师队伍结构的需要和教研室的意见进行研究,提出初步意见报送人事部门;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根据系部提交的人员名单,组织面试、试讲。试讲进行时间、地点公开,并邀请部分学生和资深教师参加,确保了面试程序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应聘者试讲结束后,各系部领导组织听讲人员集体评议,择优确定拟接收人选,按照应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2的比例报送校区人事部门。

同时,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还成立了由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领导及部分离退休老专家为领导成员的选拔委员会,对各系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考查,最后按照二选一的比例确定接收人选。在确定的人选中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人员兼做学生政治辅导工作,并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最后,经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人事部门汇总,报送党委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人事处与拟接收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保证人才引进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同时,为我校教学和师资队伍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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