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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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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及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和校区暑假放假要求,结合实验室管理工作实际,为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机房、实训场所(统称为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加强教职工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和应急防范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注意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电、防腐蚀、防风”等工作。

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有关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切实加强对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过程严格管控。

三、做好在用实验仪器设备特别是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保管措施,确保下学期实验教学的正常有序开课。

四、相关学院(部)要积极配合做好假期期间西校1号教学楼等部分实验室的维修改造和调整工作,要安排好人员值班,做好维修改造过程中的财产保管和值守工作(主要涉及更换门窗、部分室内装修等事项),以保障下学期教学楼及实验室的正常使用。

五、暑假期间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除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要注意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关闭好门窗,张贴封条,钥匙交由专人保管。原则上不开放实验室、不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如需开放使用,须填报《暑期实验室开放申请表》由所在学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批,并报校区教务部备案;开放的实验室,由所在学院(部)负责运行监管、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开放的实验室要在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假期运行期间的自查、巡查情况。

六、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实训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留宿、存放杂物;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大功率设备;严禁电动车、平衡车等在实验室内停放和充电,严禁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加强对实验用大功率充放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严禁无人值守情况下的充放电工作等情况。加强用电规范管理,杜绝多个插座串联的现象,杜绝地面放置插座或私拉电线的现象等。

七、暑假期间,大风多雨天气较多,要重点注意做好实验室的防汛防水防风等工作。

八、安排好实验室假期值班工作,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每日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各学院(部)2024年暑假实验室值班安排表,请于7月12日(周五)前上报,联系电话:3076232。

附件:实验室2024年暑假值班安排表

教务部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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