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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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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泰安市社科联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为认真做好2019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工作,推动泰安市社会科学研究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于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决策部署,以省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要求和市委“走在前列、位次前移”目标为动力,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培植十大产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传承和弘扬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精神、强化党建统领和人才支撑等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以对策性应用研究为重点,积极开展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时效性研究,努力多出优秀研究成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服务。

二、立项类别和数量

本年度申报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四类。对立项重大课题和部分重点课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后期资助。一般课题全部为自筹资金项目。专项课题由委托方视情给予资助。

本着控制总量、讲求质量的原则,由校区对申报课题的进行初审。在此基础上,市社科联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择优立项。课题分配数量泰安校区为20项(不含专项课题)。

三、相关要求

1、申报重大、重点课题,原则上按照参考选题所列命题申报,主要围绕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对策性研究;一般课题可从参考选题中选取,也可参考所列选题的研究方向和领域由课题组自拟题目申报。鼓励各社科类社团和驻泰高校间开展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课题,协同攻关,努力提高课题研究成果水平。

专项课题为委托课题,委托方提出研究主题方向,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专题研究,由市社科联统一组织立项结项。

2、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为部门单位业务骨干,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对选题有较为深厚的前期研究积累。申报重大课题的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机关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重大课题经专家评选后,对课题组应用研究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立项。对重大和重点课题,若其负责人只挂名但不实际参与研究者,一经发现,降为一般课题。

3、申报者须认真填写《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泰安市社会科学立项申请活页》一式5份,《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只需电子版),报科研部科技计划科(以上材料均含电子版)。

4、未通过鉴定结项的2018年度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318,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2019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参考选题.doc 

2.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3.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活页.doc

4.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doc

                科研部

               2019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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