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公告

当前位置 : 校区主页 > 校区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补缺晋升竞聘指导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竞赛获奖审核及获奖指导教师教学成果奖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3-08

  • 浏览量:

各系:

根据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补缺晋升竞聘工作需要,结合《山东科技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山科大学字〔2017141号)文件精神,将组织开展指导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竞赛获奖审核及指导教师教学成果奖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竞赛获奖审核

由校区团委对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情况进行审核,各位老师需认真填写《指导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竞赛获奖情况审核表》(附件1)和《学生科技创新竞赛获奖指导教师教学成果奖认定审核表》(附件2),两表不能重复填报竞赛类别根据学校《关于公布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类别等级认定结果的通知》确定。39日前将审核表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提交至校区团委办公室(1号教学楼234室)。

联系人:朱庆豪

联系电话:3076220

二、获奖指导教师教学成果奖认定

1.认定标准

作为首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教师,在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补缺晋升竞聘时可按照以下标准视同为教学成果奖:

1.A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2项的,等同于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

2.A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项的,等同于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3.A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2项的,等同于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

4.A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2项的,等同于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

5.A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项的,等同于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

6.A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2项的,等同于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B类竞赛中获得同级别及以上奖励2项等同于A类竞赛同级别奖励1项。

2.认定程序

获奖指导教师根据山科大学字〔2017141号文件标准填写《学生科技创新竞赛获奖指导教师教学成果奖认定审核表》(附件2,需填写清楚作为认定依据的学生科技竞赛获奖信息到教务部认定。认定截至时间39日。

联系人:邵洪强

联系电话:3076208

附件:1.指导学生参加科技创新获奖情况审核表

      2.学生科技创新竞赛获奖指导教师教学成果奖认定审核表

      3.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类别等级认定名单

 

                                         教务部  团委

                                         201837

 

 


上一篇:关于2017年年收入超12万元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7年专业技术和工勤技术工岗位补缺晋升聘任提交申报材料的通知及高教系列《一览表》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