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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校园消防器材检查统计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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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消防器材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充足性、可用性,现将本年度消防器材更换、配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登记范围:
东校园校区各部门、各单位、离退休工作处,将本单位所辖区域登记灭火器及灭火器箱、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室内消防栓(包括水带、水枪) 的配备、完好情况,按以下要求检查登记。
1、灭火器及灭火器箱登记内容:管理单位、存放位置、灭火器配备数量、生产年月、检测换粉时间、压力表读数及外观、是否配有灭火器箱
2、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志灯登记内容:管理单位、安装位置、配备数量、完好情况。
3室内消防栓数量、水带数量、水枪数量、完好情况。
二、报送拟更换、新增计划
各部门、各单位将需要更换或新增的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灯具、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做好使用计划表(需注明具体使用位置),报安全保卫部,保卫部检查核实后,统一进行更换、配备。
三、统计报送时限与要求
登记表和计划表统一用Excel制作(内容格式见附表),请于11月8日前将纸质表格报安全保卫部。登记表送1号教学楼128房间,电子稿发至zhl.9006@163.com,联系人:张磊,电话:3076297
四、注意事项
1、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检查登记工作,不留死角,明确专人负责。
2、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灭火器使用期限为:新配备灭火器使用期限为3年,旧灭火器每2年进行1次检测换粉,使用年限达到10年的应报废更新。
3、消防水带必须开箱检查,确认消防栓、水枪和水带卡口是否配套,老化严重的需更换。
 
安全保卫部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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