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寒暑假期间教室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7月14日经校区两委会研究通过,请遵照执行。
泰安校区管委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寒暑假期间教室管理规定
为更加有序、方便、高效、规范地利用教室资源,本着为本校学生服务的原则,根据校区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1.寒暑假期间,校区、学院要对教室内资源进行检修,不允许校外人员或各种培训机构使用教室,原则上控制校内各单位举办面向校外人员的培训班使用教室。确因需要使用教室的,应如实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教室借用申请表》,经校区、学院领导审批后,再分别交教务部、学生处和安全保卫部。
2.校区、学院各单位举办的面向本校学生的培训班或确因教育教学需要使用教室,应如实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教室使用申请表》,由学生处审批,并报教务部。
3.针对留校备考复习的学生使用教室,按照集中、够用的原则,由学生处规划安排开放自习教室。
4.校友参观或使用教室,由学生处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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