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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9-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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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根据我校《学生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评选2009届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1.积极要求进步,品行优良,在校期间各方面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每学年至少获得一次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毕业前获“优秀团员标兵”称号。

3.获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原则上应评定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比要求

1.目前,2009届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核工作已经结束,审核结果已经公示,各单位可以将其作为评选2009届优秀毕业生的参考依据,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比工作。

2.在评比的基础上,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山东科技大学200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签署学院意见后,于2009621700前送交学生工作处,同时交电子版名单。

3.联系人:侯静娴;电子邮箱:taxqxsc@163.com

附:山东科技大学200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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