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校区近年来在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经校区领导研究决定:在泰安校区设立安全督察室,负责校区的安全督察工作。
督察室隶属保卫处管理,聘用三名退休老同志和二名勤工助学的同学为安全督察员,对校区各类设施场所和治安秩序进行巡环检查,重点是安全用电、防火、违章建筑等问题,力争早发现、早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督察员的工作职责、督察范围、督察重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工作效果等有关事项都做了规定,督察员上岗后,对校区的安全防事故工作将起很大的作用。
保 卫 处
200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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