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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处理第一起学生申诉
  • 发布时间:200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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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日下午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经济系一名学生因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会议由泰安校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副主任刘传玺主持,主任吕灵昌参加会议。

教科部主任王以功介绍了当时的考场情况和该生考试过程中的行为,并出示了监考老师、任课老师对当时情况的说明,学团部主任张恩生介绍了事实认定及处分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对该生的申诉理由、申诉请求及监考老师、任课老师的书面说明等材料进行了仔细的审查,对问题的焦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展开讨论,并达成共识:对该生作弊事实的认定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决定维持原处理决定。

最后,吕灵昌主任对本次会议的过程和效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指出,这次会议是泰安校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成立以来处理的第一起学生申诉,更是我校民主办学、民主管理迈出的新的一步,在处理学生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则,每一位教育者和教育管理者都要自觉担负起维护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当权益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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