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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任务落实和实验课程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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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为规范实验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根据教学实施计划安排,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任务落实与实验课程表编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实验教学任务书》和《实验课程表》是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与实验教学秩序检查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实验教学任务书》和《实验课程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提交后原则上不再改动。

2.实验教学任务要求落实到具体实验室、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准备教师,并按要求规范填写课程名称、实验类型、实验学时、实验人数等信息。其中,课程名称要严格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培养方案》填写。实验课程表中安排的实验学时应与理论课程表安排学时相适应,以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3.本学院(部)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要求填报《山东科技大学实验教学任务书》(附件1)和《山东科技大学实验课程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学院(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份(含电子文档)报矿业实训中心综合办公室,另两份由学院(部)和相关实验室分别存档备查。

4.跨学院(部)(包括校区计算中心)落实的实验教学任务,相关单位需提前联系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部),明确实验条件和开课要求,并按落实情况填报《山东科技大学跨学院实验教学任务书》(附件3)一份(含电子文档)报矿业实训中心综合办公室。

5.所有应开实验课程必须编入实验课程表,各学院(部)确保实验课程教学与课程表一致,重复分组上课应分别填写时间。

6.《实验教学任务书》与《实验课程表》、《跨学院实验教学任务书》请于2021年1月5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报东校1号实验楼20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tasxzx@sdust.edu.cn。

联系人:王洪立,联系电话:3076232。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实验教学任务书

2.山东科技大学实验课程表

3.山东科技大学跨学院实验教学任务书

 

教学科研部  矿业实训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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